哪些情況下需要提送樹保計畫予「本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工程開發範圍內有「受保護樹木」就需提送樹保計畫進行審議程序。基地內是否有「受保護樹木」需請興辦機關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二條規定進行實地測量,若有已達受保護標準之樹木,即為受保護樹木,另亦需同步向文化局確認該區內是否已有列管之受保護樹木。 時間起迄202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