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為何要申請憑證?
團體織憑證如同自然人的自然人憑證,團體許多業務如要採線上申請、辦理的方式(如健康保險、公文e化甚至有關移民署之業務)都有可能會使用。
憑證可使用之系統請參閱。
Q2團體一定要申請憑證嗎?
不一定,視團體的業務決定。但依照目前許多業務需線上辦理,建議團隊可以先申請。
Q3憑證可向哪一單位申請?申請的流程為何?
- 演藝團體請先向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依據流程上傳相關文件,並繳費。
- 完成繳費後下載申請書及公文範本,用印完寄至初審窗口(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申請書及公文需用印原立案時之登記印鑑與負責人印鑑)
- 待初審窗口書面審核完畢後,申請資料將會送至數位發展部進行複審作業(公文副知團體)。
- 複審作業完成後,數位發展部即進行製、發卡作業,同時Email通知進度,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將憑證IC卡寄送至申請用戶。(進度可至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狀態查詢)
- 收到憑證IC卡後,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完成開卡作業(開卡說明),如逾期未開卡,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將逕行停用憑證。
Q4相關資訊
網站常見問答
申請及繳費流程參考PDF下載
Q5初審窗口連絡電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
(02)2720-8889轉3552
Q6憑證遺失該如何處理?
憑證正卡遺失或憑證記載內容已與現況不符需要變更,可申請廢止停用。
1.先至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常用表單下載下載廢止申請書。
2.檢附紙本至初審窗口(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申請書及公文需用印原立案時之登記印鑑與負責人印鑑)
3.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會以E-mail通知處理結果。
如因遺失需申請新卡,請申請廢止通過後,再重新申請新憑證。
參考網站憑證廢止
組織及團體OID碼查詢(請以團體名稱查詢):https://oid.nat.gov.tw/xds/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