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連結及課程介紹:https://reurl.cc/2Kmb2O。 二、人數限40位。(因場地空間有限,每團如有多位報名,則視報名順序、情況通知錄取人員) 三、課程時間: 🔸4/29 (二) 14:00-16:30【演藝團體基本會計、營業稅及娛樂稅】 🔸5/6 (二) 14:00-16:30 【所得稅說明 、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稅流程(機關團體組織)】 四、地點:臺北市中山堂-臺北書院
本市演藝團體原有音樂、舞蹈、戲劇、雜藝4類供團體自行擇一登記, 現新增【視覺藝術】及【傳統戲曲】,共計6類別可於設立登記時選擇與團體營運貼近之類別填寫。 已設立登記之舊團體如需變更,可來函申請。 變更類別申請文件及辦理如下: 1.正式公文:以團體正式函文申請類別變更,說明原本類別及欲變更類別,公文需用印團體大小章。 2.檢附本局核發之演藝團體登記證影本。 3.檢附本局核發之原基本資料表正本。 4.檢附新填寫之基本資料表,黏貼代表人照片1張,並用印。 (請於本局官網/演藝團體專區/檔案下載/檔案名稱:【演藝團體基本資料表_更改類別使用】下載) 5.將前述文件郵寄至本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 如有疑問可電洽本局承辦人員,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500、3552 相關連結
一、依據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 二、113年預算書、計劃書之繳交: (一)線上繳交:臺北市演藝團體資訊平臺>填寫年度預決算計畫 帳號:立案字號4碼 驗證碼:一次性驗證碼將發送至團體登記信箱 三、為建構團隊資料的正確性,請代表人線上同步確認團體資本資料。 謝謝各位團隊夥伴,如還有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可電洽承辦人1999分機3552。
一、為培育傑出青少年音樂人才,規劃辦理明日之星甄選;優勝者將與樂團演出協奏曲音樂會,以拓展音樂演奏生涯,邁向國際舞臺。 二、本(114)年度甄選樂器:絃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參加資格者如下: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報名者年齡為23歲以下,以本甄選收件截止日(114年6月13日)為 準,故為91年6月13日後出生者。 三、報名方式:僅接受網路線上報名,無需繳交報名費;步驟如下: (一)上傳初選影音檔案(影片規定請詳見甄選簡章)至Youtube,並取得影片連結。 (二)備妥甄選曲目之樂譜封面或曲目封面檔案,且格式為PDF或JPG檔。 (三) 備妥以上資料後,填寫線上報名表。 (四)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pa9me4 四、活動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13日(五)17:30止。
一、為鼓勵「青世代」藝術家投入歌仔戲節目之新編創作,扶植具潛力之戲曲編創人才,促進多元創意元素融入傳統戲曲演出,透過提供專業演出平臺、活化傳統藝術呈現之形式,進而吸引更多年輕觀眾參與欣賞,擴大觀眾基礎,爰辦理「第二屆【歌仔青世代】新編製作補助計畫」。 二、受理申請期程自114年4月11日起至5月26日止,相關徵件內容及須知請至傳藝高雄園區官網「公告與新聞-公告」查詢下載,網址:https://reurl.cc/mx0k11。
藉由甄選國內優秀藝術團體及劇目,協助戲曲團隊匯集專業編導及音樂人才,編創以兒童為對象之戲曲劇本,由深入淺出的演出引導學童欣賞戲曲。 本計畫旨在透過兒童歌仔戲的演出,吸引更多新世代藝文人口並培植青年藝術創作者共同參與,將歌仔戲藝術之美向下一代深化扎根。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4/30(三)17: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二、甄選內容:以歌仔戲演出為主,可融合跨界元素,適合親子共賞的表演節目 三、申請對象: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演藝團體(須檢附立案證明)。政府機關、政黨、公營事業單位、學校、行政法人及其附屬團隊不在本計畫申請範圍。每單位以申請一案為限。 四、演出經費:最高可獲新臺幣230萬元 五、申請方式:於114/4/30(三)17:00前,將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郵寄至財團法人臺灣歌仔戲推廣基金會地址:813006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1號5樓,財團法人臺灣歌仔戲推廣基金會 收 六、E-mail:twoperapf@twoperapf.org.tw 七、詳情請見甄選須知:https://pse.is/7ccqrh 八、計畫相關問題請洽臺灣歌仔戲推廣基金會:07-5887521#23 簡小姐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9:00-12:00、14:00-17:00間來電)
一、為使屏東縣(市)表演藝術團隊與其他縣市優良演藝團隊互相交流、促進藝文活動發展、活化本府各場館使用率,並藉此提昇在地民眾藝術與教育之涵養,提供表演藝術活動場地申請及補助。 二、活動展演期程: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受理活動地點:屏東演藝廳(音樂廳及實驗劇場)、屏東藝術館。 四、申請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申請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請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活動場地及補助案申請系統(網址:http://venuehire.cultural.pthg.gov.tw/)辦理註冊及申請。 (二)申請者註冊後,需經管理者審核通過後始能辦理申請作業。 (三)立案登記證、切結書、著作權暨授權書等資料上傳前請確認正確性,上傳後即不可修改。 (四)申請作業須於申請截止日當日23:59前成功上傳(以系統收到申請案之時間為依據),不得因傳送延誤而提出異議,敬請提早完成申請程序,以免接近截止時間網路 擁塞,影響權益。 (五)資料補件將透過系統通知,請留意申請時所提供的Email,並於系統通知期限內補齊,逾期視為未完成申請。 (六)申請之相關文件及影像資料內容若涉及著作權問題,申請單位自行取得授權並負責。 (七)其他相關問題洽詢,場地租借:08-7227699*176李小姐、補助案申請:08-7227699*175 曹小姐。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輔導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115年度優先補助計畫辦理。 二、為使演藝團體於桃園市展演內容與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年度特色節慶之主軸有所連結,整合成系列活動,提升宣傳效益及促進民眾參與,爰訂於114年3月31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線上說明會(https://meet.google.com/teq-hvjd-aig),俾利演藝團體瞭解補助應注意事項,歡迎演藝團體踴躍參加。 三、本案申請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歡迎有意願之演藝團體檢具申請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提出旨揭計畫補助申請,相關資料請至官網(https://reurl.cc/7KrzGb)查詢及下載。
一、盜火劇團為新竹縣政府文化局長期以來暨114年度演藝廳駐館團隊,該團擅長以帶狀的課程規劃為方向,整合在地資源,讓對藝文有興趣的民眾,能夠以更彈性、更多元的方式參與課程,拉近民眾與場館之間的距離。 二、該團將於本年3月至6月份,於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演奏廳與實驗劇場舉辦8場講座課程,邀請編劇黃婉婷、導演何應權、演員趙欣怡及燈光設計張韶芸等四個面向的講師授課,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讓更多人認識劇場的不同面向。 三、該課程與報名詳細資訊請洽連結:https://www.voldufeu.com/2025chuwindlesson。
一、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前於114年2月8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0172A號令修正發布本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績優團體獎」對象增列機關(構),並於範圍內增加鼓勵推動地方藝文特色著有績效者。(如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中央輔導團、博物館、美術館等) (二)為衡平獎項獎勵名額,調整相關學校額度。 (三)考量個人獎項推薦之公平性,增訂個人獎項之推薦,由學校、團體於各該單位內進行實質審核後,向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 (四)為利教育部辦理後續決選、實地訪視及頒獎等事宜,各機關初選結果連同相關資料報教育部進行決選之期限,由每年7月30日提前至每年6月30日。 (五)考量本獎項對於推動藝術教育具有指標性意義,參選單位及個人應遵守相關法規,爰增訂以下規定: 1、參與「績優學校獎」之遴選學校,不得違反常態編班規定,以落實教育正常發展。 2、得獎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各該主管機關認定者,教育部得撤銷或廢止其得獎資格及追回獎項。 三、本獎項推薦方式:團體與個人之推薦,由各機關(構)、團體、法人、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向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應辦理初選後推薦之,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一)全國性團體、法人及教育部主管之學校、機構,請於114年5月31日前,將推薦表函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佐證資料以電子檔上傳至本獎專屬網站(網址: https://web.arte.gov.tw/aecp/);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學校,請逕送該署辦理。 (二)依法設立之團體、法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團體、學校,請於114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於114年6月30日前將初選結果連同推薦表函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佐證資料以電子檔上傳至本獎專屬網站。 四、如有填表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