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臺北市演藝團體財務會計相關人員、表演藝術工作者報名參加! 課程資訊如下: 1.報名連結:[連結] 2.日期/地點: ◎113年4月25日(四)14:00-16:30(臺北書院-講堂) ◎113年5月7日 (二)14:00-16:30(臺北市政府2樓會議室N215) 3.講師:三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經理 侯人瑄 4.報名:即日起至4月12日(五)止 5.對象:臺北市演藝團體成員、會計人員、表演藝術工作者 7.錄取:每場40名。因座位有限,臺北市演藝團體成員優先並以報名順序錄取,錄取及行前通知於4月19日(五)寄發 8.報到:講座當天13:45開放報到,14:00講座開始 9.內容: ◎4/25 (四)14:00-16:30【演藝團體基本會計、營業稅及娛樂稅】 ◎5/7 (二)14:00-16:30【所得稅說明 、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稅流程(機關團體組織)】 *如有疑問請來電洽詢02-27208889轉3552
一、海洋保育事務非常多樣化,從減少海洋污染與海洋廢棄物以維護潔淨的海洋;適度使用資源、防杜非法漁撈以確保永續利用、保護海洋生態系以維護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價值。期藉由創意競賽,讓民眾看見海洋保育的重要性,並從認識海洋、親近海洋,到尊重海洋,逐步實現友善海洋目標。爰此,本署於113年度推動旨揭活動,廣邀全民共同參與,透過創意影音方式參與海洋保育行動。 二、旨揭活動拍攝主題以「如果我是海洋保育署署長,我要推動○○○○○,完善海洋保育」,分為國小組、中學組及成人組競賽,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活動總獎金為新臺幣50萬元整。 三、競賽「活動簡章」、「競賽報名懶人包」請至網站查詢:https://reurl.cc/5vlkgR。 四、活動小組聯絡方式:群策公關顧問有限公司窗口:02-23257886#26王小姐、56詹小姐。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官網活動詳細資訊:https://reurl.cc/dnrKVy。
一、依據「新竹市傑出演藝團隊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講座係邀請陳家聲工作室劇團徐宏愷團長擔任講師,以該團自創團、入選桃園市傑團及Taiwan Top團隊不同時期為經緯,分享其返鄉創團經驗、創作歷程、參與地方文化之十年歷程。 三、講座資訊如下: (一)時間:113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二)地點: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1樓國際會議廳(新竹市北區 東大路二段17號)。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連結:https://reurl.cc/WRjO85),即日起至113年5月5日(星期日)截止報名,成功報名者將於課前寄發通知至電子郵件信箱。
一、依據113年3月28日第二次修訂「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檔期:114年1月至6月。 (二)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租費)。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項下下載。
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加強與音樂、戲劇、舞蹈等相關表演藝術團隊合作以 活用桃園米倉劇場場地空間,營造並建立自身特色及提升市內多元展演能量,特訂定旨揭要點。 二、本計畫預計於112年3月29日起至4月29日,辦理113年度第三次徵件 ,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 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 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二)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本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同意之活動。 (三)申請檔期: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四)申請空間:米倉劇場B 棟小劇場、C 棟小型工作空間。 (五)官網:https://reurl.cc/M4aKAm。
一、為使各縣市演藝團隊互相交流、促進藝文活動發展、提升場館使用率,並促進在地民眾藝術與教育之涵養,辦理表演藝術活動場地申請及補助;本申請程序為線上申請。 二、活動展演期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受理活動地點:屏東演藝廳(音樂廳及實驗劇場)、屏東藝術館。 四、申請期間: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請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活動場地及補助案申請系統(網址:http://venuehire.cultural.pthg.gov.tw/)辦理註冊及申請。 (二)申請者註冊後,需經管理者審核通過後始能辦理申請作業。 (三)立案登記證、切結書、著作權暨授權書等資料上傳前請確認正確性,上傳後即不可修改。 (四)申請作業須於申請截止日當日23:59前成功上傳(以系統收到申請案之時間為依據),不得因傳送延誤而提出異議,敬請提早完成申請程序,以免接近截止時間網路擁塞,影響權益。 (五)資料補件將透過本系統通知,請留意申請時所提供的Email,並於系統通知期限內補齊,逾期視為未完成申請。 (六)申請之相關文件及影像資料內容若涉及著作權問題,申請單位自行取得授權並負責。 (七)其他相關問題洽詢,場地租借:08-7227699*182李小姐、補助案申請:08-7227699*175 曹小姐。
一、受理申請至113年4月8日,請有意者把握申請時間。 二、本次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檔期使用申請,本次開放申請檔期如下: (一)113/9/30(一)113/10/13(日) (二)114/3/3(一)至114/6/22(日) 三、網址:https://reurl.cc/xLmDAN
一、受理收件時間自113/3/8(五)起,至4/8(一)止。 二、收件方式 :以線上或紙本申請方式送件(兩者擇一) 三、詳細資訊:https://reurl.cc/QeqpNo
一、演出時間:113年7至12月週日下午2點30分至4點。 二、申請時間:4/1下午5點前親送,或掛號郵寄申請文件(郵戳為憑)。 三、參考網址:https://reurl.cc/rrql6x。
一、新營文化中心114年上半年度演藝活動申請方式如下(擇一): (一)紙本郵寄(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請寄至: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 梁小姐收」。 (二)線上申請,請至新營文化中心官網「場地申請-表演活動申請」辦理,網址:https://reurl.cc/kqyz3n。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或個人。 (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戲劇、綜藝類之表演藝術活動。 (三)收件日期: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 (四)演出日期:114年1月至6月演出。 (五)演出地點: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鹽水永成戲院(臺南市鹽水區過港路21號)。 (六)申請資料: 1、演出計畫書。 2、活動申請書。 3、經費概算表。(1-3項紙本郵寄申請者需檢附1式5份) 4、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或個人證明(個人或聯演者需檢附主要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影音資料1份(包含演出照片6張與過去演出之錄音或錄影記錄資料1份),影音內容應與演出性質相關,演出日期須為3年以內。紙本郵寄申請者可燒錄於光碟或上傳雲端提供 網址(QRcode)供下載。請備妥以上資料,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