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 二、113年預算書、計劃書之繳交: (一)線上繳交:臺北市演藝團體資訊平臺>填寫年度預決算計畫 帳號:立案字號4碼 驗證碼:一次性驗證碼將發送至團體登記信箱 三、為建構團隊資料的正確性,請代表人線上同步確認團體資本資料。 謝謝各位團隊夥伴,如還有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可電洽承辦人1999分機3552。
本市演藝團體原有音樂、舞蹈、戲劇、雜藝4類供團體自行擇一登記, 現新增【視覺藝術】及【傳統戲曲】,共計6類別可於設立登記時選擇與團體營運貼近之類別填寫。 已設立登記之舊團體如需變更,可來函申請。 變更類別申請文件及辦理如下: 1.正式公文:以團體正式函文申請類別變更,說明原本類別及欲變更類別,公文需用印團體大小章。 2.檢附本局核發之演藝團體登記證影本。 3.檢附本局核發之原基本資料表正本。 4.檢附新填寫之基本資料表,黏貼代表人照片1張,並用印。 (請於本局官網/演藝團體專區/檔案下載/檔案名稱:【演藝團體基本資料表_更改類別使用】下載) 5.將前述文件郵寄至本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 如有疑問可電洽本局承辦人員,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500、3552 相關連結
一、依「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案受理115年度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自114年09月01日至09月30日止,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電子檔逕寄 信箱lekaren925@gmail.com.tw,並電洽082-323169轉377李小姐確認。 三、受理115年1月至115月11月期間之演出。 四、相關表件可於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下載,網址:https://cabkc.kinmen.gov.tw/。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申請單位。
親愛的演藝團體夥伴, 臺北市一年一度的講座,歡迎演藝團隊夥伴、藝文工作者們,齊聚一堂,分享經驗與交流。 今年也為大家準備了3堂補助&營運相關課程,邀請了在各領域上專業的講師, 一同分享這一年表演藝術界的生態變化、了解政府藝文政策的發展。也歡迎實務經驗豐富的團隊來分享與討論! 📢課程說明與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xsyY6uz9V8AKXNXo7 1.地點:臺北市立美術館視聽室(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B1) 。 2.報名截止:額滿或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一)止。 3.報到時間:講座前15分鐘開放報到。 4.錄取及報到通知:於9/3(三)統一寄發。 5.課程時間與主題: 1️⃣ 9/09(二) 09:00-12:00 臺灣表演藝術生態與補助機制|講師:呂弘暉 2️⃣ 9/16(二) 09:00-12:00 團隊與空間營運基礎思考策略|講師:高翊愷 3️⃣ 9/16(二) 14:00-17:00 表演藝術行銷實戰手冊|講師:陳菁蕙 ---------------------------------------------------------------------------------------------------------- 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洽文化局承辦人02-27208889#3552。 祝 平安順心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 Address: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一、宗旨:文化部為照顧績優文化人士之生活,或於發生重大變故時給予本人或家屬關懷慰問 二、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補助及慰問對象: (1)急難補助對象:績優文化人士發生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生活發生困境,有補助需求者。 ( 2)急難慰問對象:績優文化人士因意外傷害、罹患重大疾病致傷殘、病危或亡故者,得贈本人或家屬慰問金。 (3)前二款所稱績優文化人士,指從事文化工作著有成績或特殊貢獻,並居住臺灣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每人每年接受補助或慰問最多二次,但同一事由,每人每年接受補助或慰問以一次為限。 四、詳細資訊,請至文化局官網查詢:https://reurl.cc/x3LONL。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審查須知」辦理。 二、收件時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及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演出案。 四、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音樂廳、演講廳因應耐震補強工程需要,於115年度不開放申請演出,請欲申請表演團隊注意整修時間,另文化廣場則正常開放。 五、另欲申請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補助之藝文團隊,請考量團隊演出型態,自行尋找於嘉義市所轄場域之適合演出地點後,再提案申請;演出時間及地點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接洽及辦理場地租借,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局不代為租借。 六、申請送件前請先詳閱;相關表件可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https://cabcy.chiayi.gov.tw/web/cabcych/Performance)下載。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公告辦理115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5年1月2日至115月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逾時恕難受理。 三、本案申請書資料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補助專區」(https://reurl.cc/K93E0y)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寫計畫提交。得採電子及書面申請,如以書面申請者,請寄送資料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115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補助申請」。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羅一萍小姐:03-3322592轉8303。
一、115年度雲林表演廳及北港文化中心家湖廳節目甄選,以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送件。 二、線上申請請至「雲林縣政府表演活動補助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網址:https://reurl.cc/bm985l。 三、甄選公告及相關附件下載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最新訊息-活動快訊」查看(https://reurl.cc/QaXAd2)。
一、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第七點、第九點、第十三點規定,並自114年7月24日生效,請查照。
請參考附加檔案「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