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演藝團體夥伴, 無論您是剛開始經營演藝團體的藝術家、第一線藝術行政人員,或是正在尋找團隊發展方向的表演藝術 工作者,都歡迎參與本系列講座, 透過實務交流與經驗累積,提升團隊營運量能,共同面對表演藝術市場的多元挑戰。 從「政策資源的精準對接」「團隊內部的執行力與經營策略」到「跨界合作與外部資源開發」面向切入, 邀請具豐富藝術行政、文化政策、團隊經營及跨界合作經驗之專業講師,分享實務經驗與方法。 也歡迎實務經驗豐富的團隊來分享與討論! 📢課程說明與報名網址:https://pse.is/9km6d6 1.地點:臺北市立美術館視聽室(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B1) 。 2.報名截止:額滿或即日起至115年9月17日(四)止 3.報到時間:講座前15分鐘開放報到。 4.錄取及報到通知:於115年9月18日(五)寄發 5.課程時間與主題: 1️⃣ 9/22(二) 09:00-12:00 第一場|臺灣表演藝術生態與補助機制|講師:呂弘暉 2️⃣ 9/23(三) 09:00-12:00 第二場|團隊經營策略與執行力實戰:規畫與執行 |吳盈慧 3️⃣ 9/23(三) 14:00-17:00 第三場|走出劇場找資源:演藝團隊的跨界溝通與外部資源開發 |潘思廷 ---------------------------------------------------------------------------------------------------------- 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洽文化局承辦人02-27208889#3552。
一、依據本市議會115年6月24日議詢警字第11508000750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臺北市藝文表演工作者反跟蹤騷擾宣導機制,臺北市文化局將透過官方網站、藝文場館及相關平台,並結合實體課程與工作坊,多元推動宣導工作,說明如下: (一)數位平台宣導:於臺北市文化局官方網站、演藝團體資訊平台、街頭藝人網站、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及臺北電影委員會等相關網站,刊載「反跟蹤騷擾」及「職場人身安全」宣導資訊、懶人包及相關資源,提供藝文表演工作者查詢運用,提升法治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 (二)實體課程及工作坊宣導:於臺北市文化局及相關單位辦理之藝文人才培力課程、輔導講座及工作坊中,納入《跟蹤騷擾防制法》及職場人身安全等宣導內容,透過案例分享及法規說明,強化藝文表演工作者對跟蹤騷擾事件之辨識、應變及求助能力,營造安全友善之藝文工作環境。
本市演藝團體原有音樂、舞蹈、戲劇、雜藝4類供團體自行擇一登記, 現新增【視覺藝術】及【傳統戲曲】,共計6類別可於設立登記時選擇與團體營運貼近之類別填寫。 已設立登記之舊團體如需變更,可來函申請。 變更類別申請文件及辦理如下: 1.正式公文:以團體正式函文申請類別變更,說明原本類別及欲變更類別,公文需用印團體大小章。 2.檢附本局核發之演藝團體登記證影本。 3.檢附本局核發之原基本資料表正本。 4.檢附新填寫之基本資料表,黏貼代表人照片1張,並用印。 (請於本局官網/演藝團體專區/檔案下載/檔案名稱:【演藝團體基本資料表_更改類別使用】下載) 5.將前述文件郵寄至本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 如有疑問可電洽本局承辦人員,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500、3552 相關連結
一、新營文化中心116年下半年7-12月演藝活動申請相關條件如下: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或個人。(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類之表演藝術活動。(三)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至新營文化中心官網「場地申請─表演活動申請」辦理,線上申請網址:https://reurl.cc/O53nZg。 二、演出日期:116年7月至12月演出。 三、演出地點: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戶外廣場(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鹽水永成戲院(臺南市鹽水區過港路21號)。 四、申請資料: (一)活動申請書(二)經費概算表(三)演出企劃書pdf檔(含演出照片4張)(四)演出影音網址(影音內容須為2年內與申請案之演出性質相關)(五)申請資格證明(有效期之政府立案演藝事業團體證書、公私團體立案登記書或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評選結果:依決議列為合辦、協辦、付費使用場地或未通過方式辦理。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聯絡人:06-6321047#1106劉小姐。
一、「策展人培力計畫」旨在培育策展人才,承續新竹市美術館推廣當代藝術的核心價值,推動藝術工作者與民眾之間的交流,同時藉由展覽共創過程培育藝術策展領域專業人才,有助於在地藝文發展,並藉此提升在地當代藝術跨領域專業能量。 二、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申請代表),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居留證(五年以上實際居住時間),或是在台立案之團體、工作室、公司、法人等組織。 (二)團體申請人數上限為3人,每位成員皆需符合前項資格。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16日(星期三)23時59分止。 四、申請方式:請以「打字」填妥附件提案資料,包含申請計畫書與資料表、策展及資料授權同意書、切結書,並寄至信箱visualartsection2026@gmail.com。 五、評選方式:採兩階段評選。 六、展覽經費:執行獎勵以新臺幣100萬元(含稅)為限。 七、徵件資訊請至「新竹市文化局」網站(https://reurl.cc/p83xW4)查詢,或撥打03-5319756轉219黃先生。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審查須知」辦理。 二、收件時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三、受理申請補助之演出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四、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音樂廳、文化廣場因應耐震補強工程需要,於116年度不開放申請演出;演講廳116年4月1日起開放申請,請欲申請表演團隊注意整修時間;其他場地之開放及租借逕洽場地主管機關(單位)。 五、另欲申請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補助之藝文團隊,請考量團隊演出型態,自行尋找於嘉義市所轄場域之適合演出地點後,再提案申請;演出時間及地點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接洽及辦理場地租借,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不代為租借。 六、補助款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得先保留補助核定,或俟預算完成審議後再據以辦理撥款/正式核定。 七、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審查須知請至官網查詢下載(https://pse.is/9h9sn2)。
一、116年度雲林表演廳及北港文化中心家湖廳節目甄選,以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送件。 二、線上申請請至「雲林縣政府表演藝術補助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網址:https://performingarts.yunlin.gov.tw/apply/。詳細操作手冊請至網站下載。 三、甄選公告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官網查詢:https://pse.is/9gyegz。
一、為輔導傳統表演藝術團隊以「傳統戲曲」為核心,持續推動「全新首演製作」及「績優作品再製」,藉以活絡傳統戲曲產業發展,爰辦理旨案之計畫徵選。 二、受理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54年10月30日止, 三、相關徵選內容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官方網站查詢:https://pse.is/9gl6kx。
一、依「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收件時間自115年09月01日至09月30日止,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電子檔逕寄信箱lekaren925@gmail.com.tw,並電洽082-323169轉377李小姐確認。 三、受理116年1月至11月期間之演出。 四、相關表件可於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下載,網址:https://pse.is/9gl634。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申請單位。
一、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已於115年5月20日經總統公布,並自同年5月22日起正式生效。 二、本次修法刪除電影、演唱會等藝文活動及各類球賽等競技比賽之娛樂稅課徵項目,以上相關活動將不再課徵娛樂稅,可有效促進藝文展演及體育產業發展。 三、詳細修正條文細則,請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官網查詢:https://pse.is/9gkh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