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 二、113年預算書、計劃書之繳交: (一)線上繳交:臺北市演藝團體資訊平臺>填寫年度預決算計畫 帳號:立案字號4碼 驗證碼:一次性驗證碼將發送至團體登記信箱 三、為建構團隊資料的正確性,請代表人線上同步確認團體資本資料。 謝謝各位團隊夥伴,如還有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可電洽承辦人1999分機3552。
一、為培育藝文青年消費人口,鼓勵民眾於疫情趨緩後走進藝文場館,振興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文化幣),適用範圍包括包含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圖書、視聽娛樂、文創工藝等類型,例如看國片、看表演、購書、逛博物館、手作體驗等藝文消費。 二、凡符合前揭適用範圍及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無前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等資格之一,皆可申請成為合作之藝文消費點。 三、文化部特舉辦旨揭招商暨電支推廣說明會,將介紹文化幣使用系統、註冊及核銷等使用方式,並說明文化幣與電子支付合作說明。各場次說明如下: (一)嘉義場:113年11月21日(四)下午2時至4時,假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O棟2樓禮堂辦理。 (二)屏東場:113年12月5日(四)下午3時30分至5時30分,假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演講廳辦理。 (三)高雄場:113年12月6日(五)下午2時至4時,假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辦理。 四、各場次目前皆尚有名額,請惠予協助鼓勵業者踴躍參與,報名連結:https://seminars.tca.org.tw/D15o500033.aspx。 五、另旨揭說明會於台北場次之現場錄影,業上傳於文化部YouTube專區,歡迎藝文業者線上觀看(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2h7AjNIAm8)。
一、海洋委員會為鼓勵各界參與海洋文化溯源,梳理及建立海洋知識架構,以活化運用在地海洋文化,凝聚海岸聚落共識,透過出版、技藝傳承、國際交流、藝文創新等面向,發揚海洋文化,以達成永續發展之目標,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另為廣邀各界瞭解徵件計畫內容,踴躍參與投件申請補助/合作,訂於113年12月5日(星期四)辦理2場次線上徵件說明會,會議資訊如下: (一)會議主持人: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林處長麗英 (二)會議時間: 1、上午場: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 2、下午場: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 (三)會議室連結:https://meet.google.com/vyn-mnof-gai (四)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4G9ddbfW5wauhNMA (五)聯絡人:潘雲潔科員(電話:07-3381810#261933) 三、相關附件可至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網址:https://reurl.cc/VM96l5)。
宗旨 為協助具有展演規模能量及專業發展之演藝團隊永續經營,發揮藝文扎根之文化影響力並回饋社會,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打造臺灣藝文品牌,成為文化國力的基礎及延伸。 獎補助對象說明 依相關法規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等,且能展現臺灣文化元素、具有國際文化識別價值、聘有專職藝術總監或類似職務之演藝團隊。 備註 一、補助內容: (一)年度營運計畫:包含創作及人才培育、觀眾及行銷、財務、行政管理等計畫。 (二)藝文扎根計畫:包含進駐或經營藝文場館、落實文化平權、協助青年藝術家發展、國內及偏鄉巡演等計畫。 (三)國際交流計畫:包含參與或舉辦國際藝術節、受邀國外巡演、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工作坊等計畫。 前項藝文扎根計畫、國際交流計畫,得依團隊發展需求提報。 二、補助原則: (一)依據提報之年度營運計畫、藝文扎根計畫及國際交流計畫,本部核予補助部分經費。 (二)本計畫得為一年或三年計畫。申請補助三年計畫並經本部同意補助者,得先行匡列三年計畫補助額度,除核定第一年度補助金額外,獲補助團隊仍應逐年提具詳實之計畫送本部書面審核,經審查通過並參酌本部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後,核定後續年度補助金額。 三、應備文件:請參閱作業要點第四點及「114年度臺灣品牌團隊計畫申請表格」審核文件依序排列。 四、受理申請方式: 採線上申請,至遲請於113年12月25日23:59前送出;避免系統壅塞,請儘早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四、申請流程: (一)連結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二)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會員,申請成功後點選首頁右上角-會員登入。 (三)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 1.【第一步驟:填寫申請案件資料】,完成後儲存。 2.【第二步驟:附檔上傳】,申請書pdf檔(封面請蓋大小章)包含申請總表、附表一至附表五、年度營運、藝文扎根、國際交流等三項計畫(一年或三年)及相關附件等。上傳完畢請點選「案件儲存」。 3.確認無缺件或錯誤後,請點選「確認送出」,即完成線上申請步驟。 4.雲端數位檔案請電郵至:ycfan@moc.gov.tw 本申請案網站連結 https://reurl.cc/M6Axzv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23:59:59)止
宗旨 文化部為推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主責台語復振業務,爰推動表演藝術台語內容產製及落實文化平權,鼓勵表演藝術團體製作及演出台語節目,期使觀眾於生活中自然接觸台語文化。 獎補助對象說明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體或組織。 備註 (本計畫前稱為: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 重點說明如下(詳細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一、提案內容要件: (一) 台語發音比例應達百分之六十以上。 (二) 完整公開之售票/非售票、室內/戶外表演節目(非教學示範)。 (三) 台語指導人員全程參與團隊節目製作。 二、補助類別:既有表演節目、新製表演節目。 三、補助原則:台語指導及語言翻譯相關經費最高可全額補助。 四、申請方式: 採線上申請,請於受理期間內填寫線上申請單,並上傳用印單位章戳之申請單、計畫書、立案證明等相關文件。 申請網址 https://reurl.cc/Q59kbo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 113年12月27日 23:59:59止
一、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場地: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風livehouse及新竹市各展演地點。 (二)檔期:114年7月至12月。 (三)收件日期:自11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hccg.gov.tw/自行下載。 四、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五、新竹市正進行「新竹市圖書館興建工程」,因館址緊臨演藝廳,屆時或有工程擾動及停車便利性等問題,提案前亦請團隊統合納入評估考量。
臺北兒童藝術節期望藉由【前進社區】規劃,將國內精采演出作品,帶到臺北市各行政區的學校體育館、行政中心禮堂或區民活動中心等空間,讓在地親子能便利且較無負擔地參與大量優質活動,提升臺北市民的創造力與感知力! 一、報名日期:11/25 (一) 00:00 至 12/23 (一) 23:59 二、徵選內容:適合親子觀賞,形式、語言不限,具有想像力和創意的多元類型表演節目。 三、演出時間:2025/7/1 (二) 至 2025/8/1 (五) 四、報名連結:https://lihi2.com/3bBjL 五、報名簡章:https://lihi2.com/MrgCm 六、洽詢電話:02-7756-3800 分機 1222 陳小姐 七、E-mail:tcaf@tpac-taipei.org 八、北藝中心徵件公告:https://lihi2.com/hO5Wg
一、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5時前,以電郵至:taiwanavignonoff@gmail.com 二、演出地點: 法國亞維儂市(舊城區)外亞藝術節(Festival Off Avignon) 三、演出時間: 2025年7月(確切日期依外亞藝術節主辦單位公布為準)。 四、徵選團隊數額: 4團(預計3團於亞維儂絲品劇院、1團於知更鳥劇院演出)。 五、其他申請事項、補助項目、配合事項等,請詳閱文化部網站:https://reurl.cc/96z5Mn 洽詢電話:(02)8512-6742 文化部 文化交流司 陳小姐
一、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臺北時間2024年12月6下午5時止,以電郵寄件時間為憑,逾期、資料缺件或資格不符規定者不受理。 二、演出地點:英國愛丁堡。 三、演出時間: 2025年7月30至8月25日期間(含預演),獲選赴當地演出之團隊,每隊演出3週,每週以排休1天為原則,確定場次視演出場館合約而定。 四、補助團隊數額:原則正取3-4隊,備取2隊。 五、其他補助事項、配合辦理事項等,請詳閱文化部網站:https://reurl.cc/RLdb3D 或文化部文化交流司 林小姐:(02)8512-6724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檔期及場地: (一)114年7月至12月。 (二)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地費)。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