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議會115年6月24日議詢警字第11508000750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臺北市藝文表演工作者反跟蹤騷擾宣導機制,臺北市文化局將透過官方網站、藝文場館及相關平台,並結合實體課程與工作坊,多元推動宣導工作,說明如下: (一)數位平台宣導:於臺北市文化局官方網站、演藝團體資訊平台、街頭藝人網站、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及臺北電影委員會等相關網站,刊載「反跟蹤騷擾」及「職場人身安全」宣導資訊、懶人包及相關資源,提供藝文表演工作者查詢運用,提升法治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 (二)實體課程及工作坊宣導:於臺北市文化局及相關單位辦理之藝文人才培力課程、輔導講座及工作坊中,納入《跟蹤騷擾防制法》及職場人身安全等宣導內容,透過案例分享及法規說明,強化藝文表演工作者對跟蹤騷擾事件之辨識、應變及求助能力,營造安全友善之藝文工作環境。
本市演藝團體原有音樂、舞蹈、戲劇、雜藝4類供團體自行擇一登記, 現新增【視覺藝術】及【傳統戲曲】,共計6類別可於設立登記時選擇與團體營運貼近之類別填寫。 已設立登記之舊團體如需變更,可來函申請。 變更類別申請文件及辦理如下: 1.正式公文:以團體正式函文申請類別變更,說明原本類別及欲變更類別,公文需用印團體大小章。 2.檢附本局核發之演藝團體登記證影本。 3.檢附本局核發之原基本資料表正本。 4.檢附新填寫之基本資料表,黏貼代表人照片1張,並用印。 (請於本局官網/演藝團體專區/檔案下載/檔案名稱:【演藝團體基本資料表_更改類別使用】下載) 5.將前述文件郵寄至本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 如有疑問可電洽本局承辦人員,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500、3552 相關連結
配合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北部地區將實施行動通訊網路降速演練,相關須知如下: 一、演練時間︰115年8月13日14時30分至15時,北部涵蓋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基隆市。 二、演練期間 4G/5G 行動上網將明顯變慢,影響行動支付與影音串流,但語音通話、簡訊及室內 Wi-Fi 固網均不受影響。 三、外出請自備實體悠遊卡、信用卡或現金,以防行動支付刷不動,若有緊急上網需求,請改用室內固網或 Wi-Fi。演練結束後若網路未恢復正常,可將手機開啟「飛航模式」再關閉,或直接重新開機。
一、本次受理時間至115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申請場地為演藝廳及實驗劇場,申請審查簡章及表格請逕上屯區藝文中心網站(https://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場館服務-檔期申請-116年度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下載,並於申請送件前先詳閱「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演出場地及設備使用守則」。 三、俟審查過後,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審查結果。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補助辦理藝文活動經費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演藝廳(中正堂)、苗栗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二)檔期:116年1月至6月間辦理。 三、收件日期:自115年8月3日至115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案申請要點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https://pse.is/9d9vzw)。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一、依據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 (二)檔期:116年1月至6月(及116年7月至12月巡演之大型演出節目)。 三、收件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開放受理。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及紙本申請。 (一)線上申請:115年8月1日於員林演藝廳官網/公告資訊開放報名專區。 (二)紙本申請:線上申請送出後,申請單位應於前述受理期間內檢送紙本演藝活動計畫書1份( A4直式橫書),可郵寄或親送至員林演藝廳服務台,以郵戳或彰化縣文化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地址: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 五、詳細活動申請要點請至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網站/公告資訊/演藝活動申請下載(https://gov.tw/DQx)。
一、詳細要點電子檔請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pse.is/9cywdq)下載。 二、若對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227。
一、旨揭活動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兩年一度的「音樂劇產業國際論壇」,今年以「音樂劇生態系的建構與未來」為主題,匯聚來自英國、韓國、日本、中國及臺灣等地之音樂劇工作者與專家,透過專題演講及座談交流,分享各國發展經驗與實務觀察。另特別安排「音樂劇劇本翻譯工作坊」與「音樂執導示範講座」,適合音樂劇創作者、演員、表演藝術相關從業人員及文化場館專業人員報名參加。 二、本活動相關資訊簡要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 1、音樂劇劇本翻譯工作坊:9月3日(四)18:00 2、音樂執導示範講座:9月4日(五)14:00 3、國際論壇:9月5日(六)及9月6日(日) (二)活動地點:臺中國家歌劇院(臺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二段101號)。 (三)報名時間:7月1日(三)中午12:00至額滿為止。 (四)活動資訊及報名連結請見歌劇院官方網站:https://npacntt.tw/n05jBFZn。 三、本案相關事宜請洽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教育部莊小姐04-2415-5822,請於週一至週五10:00-17:00來電或Email:artseducation@npac-ntt.org。
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推動「戲曲夢工場」實驗計畫,鼓勵創作者勇於挑戰形式與內容的既定框架,尋求戲曲藝術與當代社會間更深層的連結。116年策展主題「幕起・生成中:即興粒子聚變」,徵求創作者大膽揮灑創意,回應戲曲表演的「當下性」與內在即興精神,從文本、表演、音樂、身體、觀眾關係或跨域形式等面向,發展具有即時觸發、現場變形或有機生成意識的創作方法,開展戲曲與當代語彙交會下的全新可能。 二、本屆預計徵選4件作品,於116年9月至10月期間,在臺灣戲曲中心多功能廳演出。凡本國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皆可申請。入選團隊至多可獲得上限新臺幣110萬元之製作經費。 三、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詳細徵選須知及相關訊息請參考臺灣戲曲中心官網公告:https://tttc.tw/ttc00knYjm。
一、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時間:自115年8月1日115年至8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 (一)請先至線上表單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Ay8HkBpdCaAjxVXaA)。為保障上傳資料之安全性,須以 GOOGLE 帳戶登入。 (二)申請單位之線上資料,經本局確認完整及格式無誤後,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依限提送紙本資料1式3份(含申請書及附件),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書及相關書表請至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網站 / 主題網站 / 基隆市表演藝術 / 藝文補助 / 表單下載。(網址:https://pse.is/9aav8u) (四)未填寫線上表單、未依規定格式填寫或上傳資料不全等情形,經基隆市文化觀光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四、公告網址:https://pse.is/9aav7y。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