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為深化「演藝團體行政服務」資源,引領藝文團隊增強營運能量,進而落實演藝團體營運管理輔導。規劃115年度「團隊營運健檢」焦點座談會,逐步建構階段性的類輔導機制。本座談會旨在透過焦點座談方式,協助本市立案演藝團隊梳理行政業務現況,針對創作演出、節目製作、團隊行政、財務規劃及行銷宣傳等營運難題提供專業診斷與改善建議,並促進團隊間經驗分享與資源連結,以提升專業度與競爭力。 二、活動規劃: 場次安排: 5月、7月、9月、11月(共四場)第一場次時間:115年5月25日(一)下午2:30~4:30後續場次:7月、9月、11月(活動前一個月開放報名,額滿即關閉)第一場次報名時間:115年5月6日(額滿即關閉表單)報名方式:Google 表單線上報名填寫座談時間:每場次座談時間為2小時地點:臺北市政府二樓會議室參與對象:臺北市立案之演藝團隊(每場次約3至5個團隊參與)(另候補團隊2團) 三、報名連結:https://pse.is/92cu9p
本市演藝團體原有音樂、舞蹈、戲劇、雜藝4類供團體自行擇一登記, 現新增【視覺藝術】及【傳統戲曲】,共計6類別可於設立登記時選擇與團體營運貼近之類別填寫。 已設立登記之舊團體如需變更,可來函申請。 變更類別申請文件及辦理如下: 1.正式公文:以團體正式函文申請類別變更,說明原本類別及欲變更類別,公文需用印團體大小章。 2.檢附本局核發之演藝團體登記證影本。 3.檢附本局核發之原基本資料表正本。 4.檢附新填寫之基本資料表,黏貼代表人照片1張,並用印。 (請於本局官網/演藝團體專區/檔案下載/檔案名稱:【演藝團體基本資料表_更改類別使用】下載) 5.將前述文件郵寄至本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 如有疑問可電洽本局承辦人員,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500、3552 相關連結
一、依據「臺北市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幼兒園、市營事業機構及依法於本市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獎勵方式為公開發給獎牌、獎狀或其他獎勵。 欲申請者,請填具旨揭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限函送本府教育局審查。 三、另請本府各機關協助轉知所屬及依法於本市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
一、為培育傑出青少年音樂人才,臺北市立交響樂團辦理明日之星甄選,透過活動遴選優秀青少年音樂家,優勝者將可與樂團一同演出協奏曲音樂會,以拓展音樂演奏生涯,邁向國際舞臺。 二、本(115)年度甄選樂器: (一)木管: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 (二)銅管: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 (三)打擊樂:馬林巴木琴。 三、參加資格者如下: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報名者年齡為15歲至23歲以下,以本甄選收件截止日(115年5月29日)為準,為民國92年5月30日起(22歲以內,未滿23歲)至100年5月29日(含)前(年滿15歲) 出生者。 四、報名方式: (一)僅接受網路線上報名,無需繳交報名費。 (二)步驟如下:上傳初選影音檔案(影片規定,請詳見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官網簡章https://pse.is/8yme8t)至 Youtube,並取得影片連結。 (三)備妥甄選曲目之樂譜封面或曲目封面檔案,且格式為PDF或JPG檔。 (四)備妥以上資料後,填寫線上報名表。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7MfAYdGr4aPtMcX18。 (五)活動報名截止日期:115年5月29日(五)17:30止。
一、宜蘭縣政府修正「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徵件申請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二、詳細資訊,請至宜蘭縣政府官網查詢https://pse.is/8xsf6x。
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高雄園區場地116年首期外租檔期申請作業受理時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 二、相關優惠說明如下: (一)中山堂劇場:當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扶植傑出演藝團隊,可申請五折優惠;依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及藝文團體,租用同一場地連續達十四個日曆天(含)以上,可申請六折優惠。 (二)大傳習教室、小傳習教室、排練室、陽光草坪及其他戶外空間:依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及藝文團體,租用同一場地連續達十四個日曆天(含)以上,可申請六折優惠; 已與本中心簽約之單位並於臺灣歌仔戲中心任一場地辦理演出或活動者申請租用場地進行排練、講座、工作坊或戶外活動:本中心自製、合製節目,租金五折優惠;外租節目租金七折優惠。以上皆以21個時段為限。 三、詳細資訊請至本中心高雄園區官方網站查詢(https://pse.is/8wvsz9)
一、狂美交響管樂團為推廣臺灣原創管樂創作、培育作曲人才,特舉辦「狂美2026《臺灣新聲》管樂作曲大賽」,期透過公開徵選機制,發掘優秀作品並提供演出平台,促進臺灣管樂創作發展。 二、活動報名資訊: (一)比賽簡章:https://reurl.cc/k84ozn (二)報名表單:https://reurl.cc/yOnRAa (三)報名期限: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2時止 (四)活動總獎金:新臺幣17萬元整。
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藝文中心為推廣藝文欣賞風氣,並落實藝術教育向下扎根,每學期均策劃「陽明交大藝術季」系列活動,至今已逾二十年,活動內容精緻多元,深獲新竹地區民眾及師生肯定。 二、表演藝術介紹:表演藝術將綻放多元風采,從雙簧管、鋼琴、弦樂與重奏形式展現細膩的器樂對話,到融合拉丁音樂、探戈語彙與世界音樂能量的跨文化聲響;同時涵蓋琵琶等傳統樂器的當代詮釋、口琴音樂的敘事魅力與大型音樂節的集體共鳴,以及結合文本與肢體的校園讀演作品,讓春夏校園在音樂與表演交織中展現深度、活力與開放的藝術想像! 三、視覺藝術介紹:視覺藝術將以跨域思辨與文化想像中展開多元對話。建築展《未來之前:在當下生成另一種可能》透過設計實驗回應城市、環境與棲居等議題,呈現建築在時間與現實之間持續生成的思考;《詩學畫域—黃光男文人墨彩新視域》以詩畫同源為核心,展現藝術家融合學術思辨與生命經驗的墨彩創作,在傳統文人畫與當代視覺語彙之間開展詩性畫域;科學藝術展《汙染:一個科學藝廊的可能》則以「汙染」為隱喻,透過國際藝術作品與校內研究成果的並置,探索藝術與科學跨域合作的可能,激盪對未來展演模式的想像。 四、活動日期:115年03月02日(一)起至115年08月09日(日)止。 五、活動地點: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演藝廳及藝文空間) 六、檢附「2026春夏:陽明交大藝術季」電子海報1份,敬請協助列印公告周知。 七、更多展演資訊請至官網https://arts.nycu.edu.tw/及電子報https://news.arts.nycu.edu.tw/epaper/1142/index.htm查詢。 八、本案聯絡單位: (一)(表演藝術)專線:(03) 5712121#31960、31953。 (二)(視覺藝術)專線:(03) 5712121#31233、31572。
一、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特辦理旨揭獎項並訂定發布「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 二、獎項類別: (一)團體獎項: 1、績優學校獎:建構校園藝術教育支持系統包括課程與教學、活動與啟發、行政與服務、社區推廣等面向、發展學生藝術教育相關社團(團隊)、推動藝術教育相關計畫及辦理藝術教育成果、特色,具有績效之學校。 2、績優團體獎:就藝術教育活動之推展、培育藝術教育人才、推動地方藝文特色及贊助學校藝文相關活動等,具有重大貢獻之機關構、團體。 (二)個人獎項: 1、教學傑出獎:就藝術教育之教學包括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活化藝術與人文教學活動等面向、從事藝術教育研究、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等有卓越表現者。 2、活動奉獻獎:就推展藝術教育活動、藝術教育行政規劃、培訓藝文志工及社團之推展或薪傳重要傳統藝術,有具體貢獻者。 3、終身成就獎:長期致力於藝術教育之推展,於偏遠地區從事藝術教育推廣具重大貢獻等。 三、本獎項推薦方式:團體與個人之推薦,由各機關(構)、團體、法人、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向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應辦理初選後推薦之,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一)全國性團體、法人及教育部主管之學校、機構,請於115年5月31日前,將推薦表函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佐證資料以電子檔上傳至本獎專屬網站(網址: https://web.arte.gov.tw/aecp/);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學校,請逕送該署辦理。 (二)依法設立之團體、法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團體、學校,請於115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應於115年6月30日前將初選結果連同推薦表函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佐證資料以電子檔上傳至本獎專屬網站。 四、如有填表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20。
第三屆臺北戲劇獎受理「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於臺北市公有房地劇場演出且正式售票至少三場次之節目」,詳細報名資格請參閱報名簡章。 👉相關資料請至:臺北戲劇獎網站 👉報名請至:臺北戲劇獎報名系統(系統操作手冊下載) 👉團隊報名說明會:直播存檔連結,說明會簡報下載 報名採線上報名,分兩期、三階段填報: 【報名時間】分兩期 第一期:114年11月1日(六)至11月30日(日),受理115年全年度演出之售票節目。第二期:115年5月20日(三)至6月10日(三),受理1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演出之售票節目。 【報名流程】三階段填報 ■ 第一階段「製作計畫資訊」 報名時間內填寫報名之演出作品,含主要演職員名單、演出及聯絡資訊。於報名期間至線上系統完成取得報名資格,逾期不受理。 ■ 第二階段「確認製作計畫及報名獎項」 最遲須於首演日前兩個月至系統,勾選報名之獎項,並可再次確認/更新第一階段填報製作計畫的資訊。 ■ 第三階段「上傳演出影片及相關資料」 演出結束後一個月內於系統上傳演出單機錄製未剪輯後製影片、劇照及各獎項須提供之相關檔案與文件。 「紙本繳交」 完成第三階段後,請至系統下載報名表,連同切結書、授權同意書、個人身分資格資料以A4紙張列印並用印,寄至臺北戲劇獎工作小組。待工作小組確認所有線上報名文件、影片檔案及紙本文件皆完整無誤後,方視為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