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受理申請及審議旨揭檔期;申請舉辦之活動,內容應以表演藝術為主,包括音樂、舞蹈、戲劇、跨領域等劇場藝術為主,並符合水源劇場功能,請有意申請者詳閱水源劇場官網(https://reurl.cc/Q2Mv9b)。
二、旨揭水源劇場(主劇場)空餘檔期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檔期」使用,受理檔期,如下
(一) 115年11月零星檔期(下稱:115年度零星):
115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115年11月29日(星期日)
(二) 116年上半年度零星空餘檔期(下稱:116年上半年零星),如下:
(1)116年3月9日(星期二)至116年4月4日(星期日)、
(2)116年4月19日(星期一)至116年5月2日(星期日)、
(3)116年5月11日(星期二)至116年5月16日(星期日)、
(4)116年5月24日(星期一)至116年5月30日(星期日)、
(5)116年6月7日(星期一)至116年6月13日(星期日)。
三、受理期限,分別如下:
(一)115年度零星檔期採三階段受理申請:
(1)第1階段:受理至115年7月3日。
(2)第2階段:自115年7月4日至7月30日,倘前揭(第1階段)受理期限無申請案或其空餘檔期,擬併入水源劇場116年上半年零星檔期受理申請暨審議作業期程辦理。
(3)第3階段:倘前揭2階段均無申請案或其空餘檔期,後續將採隨到隨審,依「作業要點」規定至遲受理至使用首日55日,如申請使用首日為「115年11月10日」,至遲須於「115年9月16日」提出申請,若遇假日得順延。
(二) 116年上半年零星檔期採兩階段受理申請,分別如下:
(1)第1階段:受理至115年7月30日。
(2)第2階段:自115年7月31日起,若第1階段期限內無申請案或其他空餘檔期,將併水源劇場116年下半年度主劇場檔期受理申請(預計115年9月上旬)及審議作業期程辦理。
四、送件方式: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若為快遞、便利超商宅配等專人送案者,須於受理期限截止日當天17:00前送達,逾期(時)者,不予受理。有意申請者逕下載申請說明、申請書表、契約書範本等,並詳閱申請說明及場地使用規定等資料,於申請期限前,提交申請書表(包含申請公文,祥件申請書表範本)及企畫書、影音附件等 (惟「契約書範本」僅供參閱,俟獲得檔期後再雙方議定,申請時無須寄交)。
五、請於申請前親臨水源劇場會勘,以瞭解水源劇場各項設備是否符合演出規劃。場地會勘事宜請於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洽水源劇場行政組(02)2362-5221行政組(轉110、112、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