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娛樂稅法》修正5月22日生效! 藝文、運動賽事全面免稅一、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已於115年5月20日經總統公布,並自同年5月22日起正式生效。二、本次修法刪除電影、演唱會等藝文活動及各類球賽等競技比賽之娛樂稅課徵項目,以上相關活動將不再課徵娛樂稅,可有效促進藝文展演及體育產業發展。三、詳細修正條文細則,請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官網查詢:https://pse.is/9gkhzk時間起迄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