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國內藝文展演平台,鼓勵表演藝術愛好者及專業團體參與音樂演出,進而提升民眾藝術素養,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特舉辦「音樂沙龍」活動,歡迎音樂領域之專業演出團(者)踴躍申請。
相關活動計畫如下:
壹、活動地點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大樓一樓演藝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1樓)。
貳、活動內容
一、以音樂演出為主,不限演出人數、型式,唯須現場演奏。
二、節目企劃書之送件內容及檔期,徵選主題如下,演出團(者)請擇定一檔申請,並將視入選之節目企劃書「擇優」予以酌增演出費:
(一) 1-3月檔:計10場,主題為「樂冬音符」,以音樂傳遞冬日溫暖,透過溫馨曲調營造團聚氛圍,讓觀眾感受抒情共鳴與心靈暖意。
(二) 4-6月檔:計11場,主題為「樂沐春光」,以音符勾勒春日氣息,欣欣向榮、如沐春風,共譜一場洋溢希望與生命力的音樂饗宴。
參、演出時間
115年1至6月週日下午14時30分至16時。
肆、申請資格(下列二項資格其中之一)
一、政府立案之音樂類表演藝術團體。
二、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領有工作證之外國人。
伍、申請方式及日期
請至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官網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應繳交之資料,於本(115)年9月30日下午17時前親送(週一至週五9:00~17:00)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3樓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推廣課收,信封請註明「申請音樂沙龍」。
陸、詳細資訊請至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官網查詢